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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

时间:2024-08-03

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

(通讯员 段锐)1月5日下午,“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广播大厦酒店隆重举行。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李丹林教授代表主办方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此次活动由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承办,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

 

与会代表合影

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

中国传媒大学人文社科学部部长、政法学院院长李怀亮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俊武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李怀亮部长在致辞中对于中国传媒大学的发展、双一流建设,对于归属本学部的法学学科进行了介绍。周俊武教授总结了传媒法学人才济济、规模不断扩大的现状,指出2018新年的到来为传媒法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并真诚祝贺发布会圆满成功。

 

李怀亮教授致辞

 

周俊武教授致辞

 

李丹林教授发言

会上,李丹林教授介绍了事例评选范围、标准和过程。2018年度传媒法事例评选的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容范围涵盖传媒改革、传媒管理、传媒运营、传媒秩序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舆论事件。2018年度共收集传媒法事例862个,来自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中心建立的传媒法事例库、北京律协网及中传法硕等平台征集和专家推荐三种渠道。评选分为推荐、初选、决选三个阶段。经由秘书处初步筛选出44个候选事例,再交评审委员会投票选出20个入围事例,之后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入围事例进行决选,并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了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李丹林教授指出,我们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很大程度上要依托传媒、网络、移动互联。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推进传媒法治建设,就是在为解决和平衡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而努力。

在研讨阶段,来自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这十大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和热烈讨论。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俊武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高慧燃分别主持了研讨会的前后两个阶段。评析人精彩的评析和主持人到位的点评,贡献了一场高质量的传媒法治建设盛宴。

 

高慧燃研究员发言

 

任丽颖主任讲话

最后,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任丽颖女士总结讲话。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发起参与评选活动的初创人士,任丽颖女士表示,连续八年来的合作和每次评选活动的成功举办,非常有意义而且不容易。会中的头脑风暴和学术经验的交流对促进与提高传媒律师业务水平有重要作用。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各委员会之中,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持续坚持八年的活动并不多见,并再次向合作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表示感谢。

 

附:2018年度十大传媒法事例:

1.监管部门对社交媒体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管

2.江苏消保委对百度公司侵犯个人信息提起民事诉讼

3.传媒机构改革

4.新浪网诉凤凰网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及适用

6.影视领域治理税收和片酬问题

7.鸿茅国药公司诉程远侵害名誉权案

8.瓜子二手车广告处罚争议

9.山东广电诉山东联通等盗播节目不正当竞争案

10.抖音诉伙拍短视频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编辑:陈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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